齐鲁网·闪电新闻12月10日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整治食品安全问题联合行动的决策部署,结合在食品安全方面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行动,目前,冠县食安办、县市场监管局、县教体局、县公安局、县农业局、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正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问题联合整治行动,切实解决食品安全方面的突出问题。
为打响这场舌尖保卫战,冠县食品安全联合整治工作专班,面向全县群众征集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线索,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
对于群众反映的违反《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相关部门将及时检查查处,回应社会关切;对不实举报、错误信息,也会及时解疑释惑,正面引导。
重点举报范围如下(但不仅限于以下范围):
一、无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违法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的“黑工厂”“黑作坊”“黑窝点”;
二、保健食品的违法广告、虚假宣称疾病预防功能,违规直销或非法传销、价格欺诈等行为;
三、学校食堂及集中供餐单位未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食品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学校(幼儿园)周边销售“三无食品”、不合格的“五毛食品”、假冒伪劣等食品的行为;
四、蔬菜、水果、禽蛋、水产品等农产品的生产、运输、经营过程中违法使用禁限用农药、兽药或其他禁用药,或违法使用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的。
五、经营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肉类,特别是收购加工病死畜禽、出售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的;私屠滥宰、屠宰病死猪及注水注药肉类的。
六、网络订餐单位单位未履行主体责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使用“口水油”、“地沟油”等行为。
举报、。
奖励办法:举报线索经核查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奖励,并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闪电新闻记者左新新聊城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