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山东省泰安市对粮食加工品,肉制品,乳制品,食盐以及水产制品等多种食品样品进行了抽检,并于近日公布了抽检结果。
不合格样品所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被抽样单位名称)、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信息:
l新泰市翟镇高鸿好运百货超市所销售的鱿鱼丝,经检验,产品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的检验结果为1.24g/kg,标准值为≤1.0g/kg。
l新泰市中百惠百货超市所销售的人民小酒,经检验,产品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为总酯(以乙酸乙酯计)检测结果为1.29g/L,标准值为≥2.00g/L;己酸乙酯检验结果为0.73g/L,标准值为1.20~2.80g/L。
l新泰市翟镇高鸿好运百货超市所销售的标称新泰市聚翔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北京烤鸭,经检验,产品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为山梨酸检测结果为1.13g/kg,标准为不得添加。(山梨酸及山梨酸钾是国际粮农组织和卫生组织推荐的国际公认、广谱、高效、安全的食品防腐保鲜剂,是我国允许使用的两种国家标准的有机防腐剂之一。山梨酸分子能与微生物细胞酶系统中的巯基结合,从而达到抑制微生物生长和防腐目的。一般这种情况按照国家规定的剂量添加,一般对人的危害很小,但过过量添加,可能会引起肝肾功能损害的。)
l泰安高新区天宝镇吴雷百货超市所销售的规格为克/袋的香肠,经检验,产品不合格,其不合格项目为菌落总数,CFU/g‖n=5,c=2,m=,M=0‖200;;。
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个别项目不合格,其产品即判定为不合格产品。“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与我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更与我们的身体健康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希望商家对不合格产品积极整改,为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提供一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