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公安局日前下发通知
自即日起至年2月底
对食品违法犯罪持续保持凌厉攻势
对食品犯罪“零容忍”
切实保障元旦、春节期间群众餐桌安全
针对“两节”期间食品安全案件多发、易发的规律特点和当前食品领域犯罪的新情况、新问题,深入分析研判,结合工作实际,突出打击重点:
肉制品领域违法犯罪活动即加工、销售未按规定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及肉制品,加工、销售病死、死因不明畜禽,对畜禽注水注药或其它有害物质等犯罪行为。
水产品非法添加违禁药物犯罪活动即在海鲜、河鲜等鲜活水产品中非法添加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福尔马林等有毒有害物质违法犯罪行为。
涉“地沟油”犯罪活动即非法收购“地沟油”炼制食用油,非法销售、使用“地沟油”炼制的食用油等违法犯罪行为。
其他农产品违法添加农药、兽药等禁限用成分违法犯罪活动即在蔬菜生产、经营及蛋禽养殖过程中非法使用禁限用农药、药物及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犯罪行为。
制售假冒伪劣调味品、烟酒饮料、民俗食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即侵权和假冒伪劣调味品、卷烟、酒水饮料、民俗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保健食品非法添加、欺诈和虚假宣传等违法犯罪活动即在保健食品中非法添加违禁物质,以及利用网络、会议营销、电视购物、直销、电话营销等方式进行虚假宣传、实施诈骗的违法犯罪行为。
涉冻品走私活动即违法生产经营走私或无合法来源的冷冻肉品犯罪行为。
对食品犯罪“零容忍”
以攻坚大要案件为重点,瞄准群众反映强烈、危害严重、具有行业“潜规则”“保护伞”特征的违法犯罪,牢牢把握“打源头、端窝点、摧网络、断链条、追流向”的打击目标和“全环节、全要素、全链条”的侦办要求,广泛排查线索,强力突破案件,加强协作联动,全面加强案件侦办,切实提升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的能力水平。
全市公安机关依法严打食品犯罪切实保卫餐桌安全
举报方式:
市公安局:
举报-、
举报信电子邮箱:
qq.